DB50∕T 537-2024 旅游交通标志设置规范(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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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4C800BC1A4A89931C8502005EFA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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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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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80.01,CCS A 22 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537-2024,代替DB50/T 537-2013,旅游交通标志设置规范,2024 - 07 - 08 发布2024 - 10 - 08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0/T 537-2024,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50/T 537-2013《重庆市旅游交通标志设置规范》,与DB50/T 537-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将“原则”更改为“基本要求”并细分;将2013年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4章、6.1、7.1);,——增加了“提供体现旅游景区特点的代表性图形” (见5.1);,——增加了条文中的注(见5.1);,——合并了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设置规则(见6.1,2013年版的6.2、6.3);,——增加了文字排列要求(见7.3.1,2013年版的7.4.1);,——更改了同时使用汉字和英文规定,增加汉字排在上方要求(见7.3.2,2013年版的7.4.2);,——增加了专有名词推荐大写要求(见7.3.3,2013年版的7.4.3);,——增加汉字高度的选取要求(见7.3.5,2013年版的7.4.5);,——增加了小数点后阿拉伯数字高度规定,删除了2013年版的表2注,更改了字宽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值(见7.3.6,2013年版的7.4.6);,——对路侧、路上方旅游交通标志的方向箭头分别进行了描述(见7.5.2、7.5.3,2013年版的7.6.2);,——增加了色度性能(见8.2);,——增加了“宜应用可变信息牌等电子信息服务设施”(见8.3);,——细化了支撑方式,删除了公路和城市道路旅游交通标志的允许支撑方式(见9.1,2013年版的,9.1、9.2);,——增加了安装角度要求(见9.2);,——增加了多柱、双悬臂、附着式示例(见附录),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协会、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川渝文化旅游企业联盟、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定国、刘仁菊、孙翔、宋盛文、罗仕伟、万科、任民德、王亮,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50/T 537-2013,DB50/T 537-2024,1,旅游交通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旅游交通标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分类、设置、设计、制作、支撑方式,本文件适用于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旅游交通标志的设置。其他国家级、市级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交通标志设置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20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旅游交通标志travelling traffic signs,设置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沿线,提供旅游景区名称、旅游景区方向、旅游景区距离信息,吸引和指引,旅游者前往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标志,4 基本要求,4.1 功能性,4.1.1 应与其他道路交通标志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旅游景区的方向和距,离,4.1.2 应综合考虑道路设计车速、几何线形、交通流量与流向、交通组成、道路沿线和交通组织状况,等因素,选择通往旅游景区方向有利于交通的最短或最适合路线设置,4.2 系统性,4.2.1 应结合路网作整体、全面、系统性的规划与设计,保持导航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4.2.2 根据到达旅游景区的公路和城市道路等级,分类设置,DB50/T 537-2024,2,4.3 安全性,4.3.1 不应影响其他道路交通信号的设置及功能发挥,不应侵入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建筑限界,4.3.2 避免信息过载、信息不足、信息相互矛盾有歧义,不应传递与旅游指引无关的信息,如商业广,告内容等,4.3.3 新(改、扩)建旅游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不能再利用的标志应拆除,4.4 醒目性,4.4.1 应传递清晰、准确、醒目、简洁的导向信息,以引起旅游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4.4.2 同一板面指引多个不同方向的旅游景区时,应按照直行、向左和向右的顺序布置,但旅游景区,的数目不宜超过3 个;同一方向有多个旅游景区时,按照从近到远的顺序从上至下排列,4.4.3 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右侧,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左侧或路上方,4.4.4 应维护良好,保持旅游交通标志的完整、清晰、有效,保证视认性,5 分类,5.1 旅游交通标志按提供的信息内容,可分为五类:,——旅游景区方向标志:提供旅游景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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